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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2016年度专任教师“英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提高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0:00 点击数:
 http://rsc.xmu.edu.cn/b1/0b/c3158a176395/page.htm

各学院、研究院:

为推动我校国际化办学进程,提升我校专任教师的对外交流能力,由人事处主办、外文学院承办的2016年度专任教师“英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提高班计划于2016年6月1日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对象和费用

授课对象:非外语专业的教师,取得大学英语6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相当层次),具备较为娴熟的英语文章阅读能力,近期计划出国研修。

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

二、课程内容和目标

本课程为中、高级程度的英语语言应用能力培训。具体培训进程与目标如下:

第一阶段:自我介绍的技巧与表达能力

主要培养自我介绍与自我推介的技巧和提高口语表达的勇气与能力。指导重点包括:语音语流的纠正、话语表达的方式、肢体语言的应用。

第二阶段:阐述立场的技巧与能力

主要培养在国外与人谈话时如何阐述自我立场和自我主张的语言能力,避免叙述方式的不当引发不必要的误解。指导重点包括:在了解他国人交流方式的基础上,努力排除母语表达方式的影响,掌握有效的阐述立场的技巧。

教学过程中将对学员的叙述能力、叙述方式等进行一对一指导,并进行学员英语口语程度认定。

三、教学安排

上课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9日,共6周,每周6学时(课表详见附件1)。上课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程序

课程实行小班上课,总人数不超过30人,每单位限报1人。教师网上报名截止5月26日12:00,学院网上提交截止5月27日12:00。联系方式:师资科,曾天从,2182253。

1.教师报名方式(详见附件2)

登陆新葡的京集团8814信息门户,进入人事系统的自助平台;选择【自助服务】-【业务申请】-【培训项目申请】菜单;点击新增按钮后,填写补充申请信息并提交。

2.学院审批方式

人事秘书进入人事系统的自助平台进行审核,并提交给学院分管领导;学院分管领导进入人事系统的自助平台(从学校信息门户进入)进行审核,并提交给人事处师资科。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培训效果,学习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报名教师应承诺全程按时参加。请有意向参加的教师根据公布的课程表,结合个人教学科研安排情况合理选择。

2.参训教师须在课程结束前提交个人小结,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3.在培训结束后将结合考勤情况、个人小结提交情况、考核成绩颁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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