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新葡的京集团8814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为: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 (可参评学生数的10%);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500元/人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三、评审程序
1.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奖通知;
2.学院组织开展评奖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3.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5.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奖学金评奖的指标数:
学院 | 学业优秀奖学金 一等(10%) | 学业优秀奖学金 二等(20%) | 学业进步奖学金 (≤2%) | 学术创新奖学金 (≤10%) | 社会实践奖学金 (≤5%) | 志愿服务奖学金 (≤5%) | 社会工作奖学金 (≤5%) | 文体优秀奖学金 (≤5%) | 其他六种奖学金 合计(≤20%) | 总名额 |
新葡的京集团8814 | 13 | 25 | 3 | 13 | 6 | 6 | 6 | 6 | 25 | 63 |
2.各班级奖学金评奖指标数:
序号 | 班级 | 人数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其他六类奖学金 |
1 | 2019级建筑学 | 38 | 5 | 9 |
|
2 | 2019级城乡规划 | 27 | 3 | 7 |
3 | 2020级土木工程 | 30 | 4 | 7 | 25 |
4 | 2020级工程管理 | 8 | 1 | 2 |
总计 | 103 | 13 | 25 | 25 |
指标仅为参考,具体调整将由评选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学业优秀奖学金无需提交材料,将根据系统导出成绩按照各班级名额进行分配,其余奖学金需提交指定材料;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4年校庆期间(2024年4月)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3-2024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3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自然年: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不能同时兼得,即2023年9月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可以参评本次优秀奖学金。
(5)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6)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7)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8)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评选成绩及事迹:
成绩为本学年成绩,事迹为本学年事迹(时间段为:2023年9月1日至材料提交截止之日)
(注:因本学期部分课程成绩还未录入,成绩将在这部分成绩录入后导出,我们将在导出后核对大家的成绩,建议同学们应申尽申)
参评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或实习。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奖项 | 提交材料 | 提交时间地点 |
其他六类 | 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88142024年毕业生班本科生优秀奖学金个人事迹汇总表(电子版) |
电子版材料请于5月24日(周五)下午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m1812939339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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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
附件3:新葡的京集团8814证明材料汇总(电子版) |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经历/实习证明材料(电子版) 其中,工时证明需提交志愿汇截图明细。 |
以上材料,由班级汇总:请各班班长统一本班所有电子版参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各参评人的申请表、获奖情况、个人事迹与证明材料进行汇总,特别注意,同一个班级附件1的个人事迹分别整合至同一张表格;统一核查班级申请人材料提交的内容、格式,并进行统一。
汇总格式:个人申请表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毕业班优秀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打包为文件夹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毕业班优秀奖学金”;班级所有参评材料汇总后命名为“年级+班级+毕业生奖学金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学院附件-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zip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2184177
另附学校通知链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99551.htm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工组
2024年5月20日